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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城县2015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老鹰山棚户区建设项目(监理)(二次招标)

2016-01-13 查看 2 次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名称 水城县2015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老鹰山棚户区建设项目监理(二次招标)
招 标 人 贵州水城经济开发区高科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贵州东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二○一六年一月十二日
开标地点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技术分 39.37
商务分 50.00
总 分 89.37
项目负责人 米嘉
报 价(万元) 建安投资的0.45%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化兴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技术分 35.77
商务分 50.00
总 分 85.77
项目负责人 李民光
报 价(万元) 建安投资的0.45%
第三中标候选人 武汉土木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技术分 36.27
商务分 47.00
总 分 83.27
项目负责人 林海东
报 价(万元) 建安投资的0.45%
公 示 期 2016年1月13日 2016年1月15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