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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金县沙坯安置点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勘察招标结果公告

2016-01-21 查看 1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名称

织金县沙坯安置点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勘察


建设单位

织金县顺达市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

贵州诚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标时间

2016年01月21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上海昌发岩土工程勘察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84.68


下浮率

20%


项目负责人

武 勇


类似业绩

罗店大型居住社区BSPO-2101单元0201-08地块动迁安置房项目等


第二中标候选人

深圳市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84.3


下浮率

20%


项目负责人

黄碧红


类似业绩

开阳县为人民服务中心工程等


第三中标候选人

四川省蜀通岩土工程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78.28


下浮率

20%


项目负责人

席青松


类似业绩

贵阳市五里冲项目W2区建筑物岩土勘察工程等


公示期

20160121日至20140125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附件:

中标公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