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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2013-2017年第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毕节市2013-2014年棚户区改造项目中标公示

2016-01-25 查看 4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名称 贵州省2013-2017年第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毕节市2013-2014年棚户区改造项目(毕节双山新区金海湖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
招标人 贵州毕节双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贵州泰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6年1月25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广西贵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87.11
项目经理 陈栋
业绩 贵港市维多利亚大酒店工程
报价 135399158.02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九冶建设有限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84.5
项目经理 张建斌
业绩 陕西渭南信达·现代城A区1#2#3#5#8#9#16#17#楼工程
报价 135395054.85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河南华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83.80
项目经理 冯志刚
业绩 昌华·碧湖御苑小区(一标段)
报价 135400981.62元
公示期 2016年1月25日至2016年1月27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