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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县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食堂建设项目施工招标结果公告

2016-01-28 查看 2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

黔西县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食堂馆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招标人

黔西县中等职业学校

代理机构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6年01月28日10:00时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玮琦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技术分6

 

技术分7

 

技术分8


商务 分

 

总 分

91.99

项目经理

王国章

业 绩

商联家园二期工程等

报价

3603248.49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腾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技术分6

 

技术分7

 

技术分8

 

商务 分

 

总 分

91.83

项目经理

牟应泽

业 绩

六枝特区木岗镇瓦窑村荒山开发种养殖示范基地建设工程等

报价

3593106.64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黔西南鸿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技术分6

 

技术分7

 

技术分8


商务 分

 

总 分

91.3

项目经理

郑孝金

业 绩

兴义市盘江公寓商住楼工程三标段等

报价

3609045.38元

公 示 期

2016年01月28日至 2016年01月30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