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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金县星秀路道路工程(法星路口至杨柳大道路口段)监理中标公示

2016-02-03 查看 3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 织金县星秀路道路工程(法星路口至杨柳大道路口段)监理
招标人 织金县顺达市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6年2月3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昆明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90.88
报价(下浮率) 下浮20%
项目经理 杨文玮 业绩 沙文生态科技产业园四苏路道路工程
第二中标候选人 四川元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68.60
报价(下浮率) 下浮20%
项目经理 贾志 业绩 宜宾市翠屏区“北线岷江北段”改造提升项目一标段监理
第三中标候选人 河北鸿泰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66.63
报价 下浮20%
项目经理 张庆龙 业绩 邯郸市中华大街南延整治工程监理一标段
公示期 2016年2月3日至2016年2月5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