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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307线织金县城官塘桥至三甲(互通)段改建工程第2合同段(购买公共服务)施工中标公示

2016-02-03 查看 3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 S307线织金县城官塘桥至三甲(互通)段改建工程第2合同段(购买公共服务)施工
招标人 织金县顺达市政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6年2月2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四川省光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99.99
报价 129210724.00(元)
项目经理 黄龙
第二中标候选人 江西中耀建设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79.84
报价 129125724.00(元)
项目经理 罗江南
第三中标候选人 四川华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79.69
报价 129290000.00(元)
项目经理 尚志武
公示期 2016年2月3日至2016年2月5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