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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经济开发区德宏北路工程监理中标公示

2016-03-31 查看 1 次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名称

大河经济开发区德宏北路建设工程监理招标

招 标 人

六盘水大河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贵州百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5年12月8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建工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技术分

37.34分

商务分

50.00分

总 分

87.34分

项目总监

陈策民

项目总监注册证书号

52000533

总监代表

郑文东

报 价(下浮率)

审定建安投资的6‰

第二中标候选人

四川省城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技术分

35.82分

商务分

50.00分

总 分

85.82分

项目总监

高翔

项目总监注册证书号

51002559

总监代表

覃明

报 价(下浮率)

审定建安投资的6‰

第三中标候选人

四川省兴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技术分

35.40分

商务分

50.00分

总 分

85.40分

项目总监

王树川

项目总监注册证书号

51003424

总监代表

何廷智

报 价(下浮率)

审定建安投资的6‰

公 示 期

2016年3月31日

2016年4月5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