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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县人民医院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勘察招标(二次)结果公告

2016-03-30 查看 1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名称

金沙县人民医院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勘察招标(二次)


建设单位

金沙县人民医院


代理机构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6年3月30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鼎盛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商务分

/

总分

69.14


报价(元)

115.5元/M


项目负责人

陈简


类似业绩

金阳新区龙泉村拆迁安置房项目等


第二中标候选人

深圳市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商务分

/

总分

67


报价(元)

118元/M


项目负责人

黄碧红


类似业绩

沙文棚户区改造工程B地块勘察等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开程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商务分

/

总分

66.33


报价(元)

115.8元/M


项目负责人

胡继宗


类似业绩

贵阳利海米兰春天三期B区项目勘察等


公示期

20163 30

20164 2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