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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职业技术学院二期校舍工程勘察招标结果公告

2016-03-29 查看 1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名称

毕节职业技术学院二期校舍工程勘察招标

建设单位

毕节职业技术学院

代理机构

贵州万和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标时间

2016年3月29日10:00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建工岩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商务分1

商务分2


商务分3


商务分4


报价分


总分

65.95分

报价

942000.00元

项目负责人

王徽

类似业绩

毕节经济开发区2015年水井湾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等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地质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商务分1

商务分2


商务分3


商务分4


报价分


总分

64.93分

报 价

801700.00元

项目负责人

简德超

类似业绩

贵州师范大学花溪校区三组团二标段等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地矿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商务分1

商务分2


商务分3


商务分4


报价分

总分

59.68分

报 价

785900.00元

项目负责人

江明

类似业绩

凤凰新居安置小区工程等

公 示 期

2016329日至201641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