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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县赤水河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大山乡、三元乡、瓢井镇、果瓦乡)污水处理厂(勘察)结果公告

2016-04-25 查看 1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名称

大方县赤水河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大山乡、三元乡、瓢井镇、果瓦乡)污水处理厂(勘察)

招标人

大方县阳光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6年4月25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建工岩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75.32

项目经理

王徽

业绩

锦屏县城聚龙滩污水处理工程(勘察)

勘察收费报价

下浮20%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首钢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52.42

项目经理

申安云

业绩

六盘水市凉都人民医院建设项目地质勘察服务

勘察收费报价

下浮20%

第三中标候选人

深圳市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52.26

项目经理

黄碧红

业绩

贵安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一期)标准厂房建设项目

勘察收费报价

下浮20%

公示期

2016年4月25日

2016年4月29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