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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残疾人托养中心建设项目(地上、地下)施工结果公告

2016-04-26 查看 1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名称

毕节市残疾人托养中心建设项目(地上、地下)施工

招标 人

毕节市残疾人联合会

代理机构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6年4月26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腾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90.72

项目经理

薛倩

业绩

贵州省兴义民族师范学院教学楼改扩建工程等

报价

17748172.35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纳雍县第一建筑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87.08

项目经理

陈祥宇

业绩

纳雍县煤炭行业协会业务用房等

报价

17744021.4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铭星建设有限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83.97

项目经理

洪三虎

业绩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门急诊综合楼、医技楼工程等

报价

17752381.62元

公示 期

2016年4月26日

2016年4月28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