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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关区大银镇木瓦村2014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结果公告

2016-04-29 查看 1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 公 示

工程项目

七星关区大银镇木瓦村2014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招标人

七星关区大银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64281000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江西省海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97.15

报价

4969661.06

项目经理

夏丽娜

业绩

永修县2013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3标段

第二中标候选人

江西省群力建设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95.15

报价

4967105.93

项目经理

张国华

业绩

大英县隆盛镇四个土地整理项目(一标段)

第三中标候选人

四川川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95.08

报价

4968859.7

项目经理

赵伟

业绩

2013年安县塔水镇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项目

公示 期

2016429日至201651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