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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双山职教城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公租房建设项目结果公告

2016-05-05 查看 1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名称

毕节市双山职教城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公租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毕节市教育局

代理机构

贵州东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6年5月4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十四冶金建设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92.69

报价

144903714.42元

项目经理

谢宏坤

类似业绩

中和花园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建)工程

第二中标候选人

广西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90.58

报价

146141960.33元

项目经理

蒋治林

类似业绩

水晶城:A栋铺面,B1、B2栋,C1、C2栋,地下室工程

第三中标候选人

航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89.66

报价

143709062.34元

项目经理

刘欣荣

类似业绩

信江帝景A地块工程

公示期

201655201657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附件:

中标公示.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