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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毕节学院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次结果公告

2016-05-04 查看 1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名称

2014年毕节学院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次

招标人

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

代理机构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6年5月3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83.70

项目经理

魏忠涛

设计项目负责人

皮慧

业绩

黎平县城西门夜市街道及市政设施改造工程

施工报价下浮

10%

施工图报价下浮

50%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九通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64.16

项目经理

付明龙

设计项目负责人

沈燕

业绩

瓮安县猴场镇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施工报价下浮

10%

施工图报价下浮

50%

第三中标候选人

江西省新绿地园林实业有限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63.48

项目经理

曾凡泉

设计项目负责人

曹庆营

业绩

井冈山茨坪道路二期工程

施工报价下浮

10%

施工图报价下浮

50%

公示期

2016年5月4日

2016年5月6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