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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草海路安置区天厦•翠栖苑一期室内装修工程(T4、T6、T7、T8号楼)结果公告

2016-05-06 查看 1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 标 公 示

工程项目

毕节市草海路安置区天厦•翠栖苑一期室内装修工程(T4、T6、T7、T8号楼)

招标人

毕节市天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6年4月20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黔西南州鸿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83.08

报价(元)

4868648.91

项目经理

张合金

业绩

兴义市盘江公寓商住楼装修装饰工程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鸿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79.51

报 价(元)

5013047.04

项目经理

廖启斌

业绩

赫章县农牧局办公楼装饰装修工程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毕节市市场开发建筑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76.79

报 价(元)

4756195.71

项目经理

赵瑶

业绩

六盘水市云岩中学教学楼及教职工宿舍装修工程

公 示 期

2016 56 日至201658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