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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县2014年乡镇教师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标段施工招标中标公示

2015-08-04 查看 5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名称

黔西县2014年乡镇教师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标段施工招标

招 标 人

黔西县教育局

代理机构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5年8月3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鸿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

项目经理

何旭东

业绩

兴发乡城镇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报 价

4557952.04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广颢城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

项目经理

刘涛

业绩

赫章县学生宿舍及教师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五标段

报 价

4557952.04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江西城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

项目经理

龚祖愧

业绩

金桂.尚居1-3#楼工程

报价

4557952.04元

公 示 期

2015年8月4日

2015年8月6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