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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县2015年达溪镇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结果公告

2015-08-14 查看 1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名称

大方县2015年达溪镇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建设单位

大方县房产事业局

代理机构

贵州鹏业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开标时间

2015 年 8 月12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毕节市市场开发建筑公司


技术分

/

报价分

/

商务分

/

总分

90.97

报价

人民币:伍佰玖拾伍万壹仟肆佰壹拾陆元贰角零分(¥5951416.20元)

项目经理

赵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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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黔西南州鸿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

/

报价分

/

商务分

/

总分

88.09

报 价

人民币:伍佰玖拾伍万壹仟陆佰贰拾柒元陆角肆分(¥5951627.64元)

项目经理

张合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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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铭星建设有限公司


技术分

/

报价分

/

商务分

/

总分

87.90

报 价

人民币:伍佰玖拾伍万壹仟捌佰捌拾元贰角壹分(¥5951884.21元)

项目经理

高传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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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期

2015年8月14日至8月18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