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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县2015年东门小区公租房建筑工程项目结果公告

2015-08-12 查看 1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名称

黔西县2015年东门小区公租房项目

招 标 人

黔西县房产管理局

代理机构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5 年 8 月 11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泸县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标 1

技术标 2

技术标 3

技术标 4

技术标 5

技术标 6

商务分

总分

86.62

项目经理

任卫东

业绩

兴仁县职业高级中学教学楼工程等

报 价

12405019.78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江西昌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标 1

 

技术标 2

 

技术标 3

 

技术标 4

 

技术标 5

 

技术标 6

 

商务分

总分

83.76

项目经理

李凤波

业绩

南昌工学院公租房工程等

报 价

12386451.24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建工集团第八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标 1

 

技术标 2

 

技术标 3

 

技术标 4

 

技术标 5

 

技术标 6

 

商务分

总分

83.62

项目经理

李毓普

业绩

贵阳花溪孟关改貌货运中心集中安置点等

报价

12295016.94元

公 示 期

2015 年 8 月 1 2 日

2015 年 8 月 1 4 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 11 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2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3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 4 )相关请求及主张;
( 5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附件:

黔西东门公示公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