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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县(2014-2015)年度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云龙-龙昌)安置点施工招标结果公告

2015-08-26 查看 2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名称

大方县(2014-2015)年度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云龙-龙昌)安置点施工招标

建设单位

大方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贵州公明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5年8月26日上午10时00分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87.86

报价

328,804,126.90元

项目经理

杨正玮

类似业绩

腾龙湾A2区A2-1栋、4栋、5栋及A2-(4-5栋)商业裙房、B-(9-18)栋及商业裙房及地下车库等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81.46

报 价

328,520,802.24元

项目经理

潘韦

类似业绩

宝禺一西班牙风情园工程等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建工集团第七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80.59

报 价

328,886,316.98元

项目经理

刘兴荣

类似业绩

蓝波湾新天卫城一聆水湾等

公 示 期

20158 26日至20158 28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