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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章县河镇彝族苗族乡中心小学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 中 标 公 示

2016-08-12 查看 1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 赫章县河镇彝族苗族乡中心小学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招标人 赫章县教育局
代理机构 贵州弘典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6年08月11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赫章县煜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技术分6 技术分7 技术分8
商务分 总分 94.16
项目经理 张成勇
报价(人民币:元) 4353348.90
类似业绩名称 威宁县龙街镇第二中学学生食堂、宿舍楼建设项目
第二中标候选人 江西省银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技术分6 技术分7 技术分8
商务分 总分 86.07
项目经理 黄武夷
报价(人民币:元) 4353031.32
类似业绩名称 /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厚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技术分6 技术分7 技术分8
商务分 总分 85.70
项目经理 张万旗
报价(人民币:元) 4353696.95
类似业绩名称 /
公示期 2016年8月12日 2016年8月15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