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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县2016城镇棚户区改造杜鹃大道安置小区建设项目施工招标结果公告

2016-09-14 查看 1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名称

黔西县2016年城镇棚户区改造杜鹃大道安置小区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建设单位

黔西县乡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

贵州山水水电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6年9月13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江西省梦远建设有限公司


技术分

/

报价分

/

商务分

/

总分

95.39

报价

人民币:陆仟陆佰壹拾陆万柒仟叁佰玖拾叁元玖角叁分(¥66167393.93元)

项目经理

江山山

第二中标候选人

江西广泓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分

/

报价分

/

商务分

/

总分

94.95

报价

人民币:陆仟伍佰捌拾贰万叁仟柒佰零肆元玖角肆分(¥65823704.94元)

项目经理

侯增立

第三中标候选人

珠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分

/

报价分

/

商务分

/

总分

92.24

报价

人民币:陆仟陆佰伍拾壹万柒仟零贰拾陆元贰角陆分(¥66517026.26元)

项目经理

胡细龙

公示 期

2016年9月14日至2016年9月17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