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名称
大方县绿塘乡高峰村2014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招
人
大方县绿塘乡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6年9月21日10点00分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黔海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80.4
项目经理
敖良义
业绩
荔波县2015年中央财政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县建设项目C1标段等。
报价
3710302.89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重庆市天地人实业有限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79.88
项目经理
高丽歌
业绩
全国中小河流治理瓮安县瓮安河红灯堡河段、草塘段治理工程等。
报价
3749761.76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黔鼎炬锋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71.12
项目经理
罗宇
业绩
三都县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C3标段等。
报价
3670213.64元
公示期
2016年9月21日至2016年9月24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