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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县2016年连片开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三标段中标公示

2016-09-21 查看 1 次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名称 盘县2016年连片开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三标段(二次招标)
招标人 盘县盘州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 贵州鹏业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开标时间 2016年9月21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铁十八局集团隧道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 43.78
商务分 30.00
总分 73.78
项目负责人 郭孟宅
报价(下浮率) 设计费下浮65.00%;建安工程投标下浮率(市政工程下浮10.00%,房建工程下浮5.00%,园林绿化工程下浮20.00%)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桓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 31.92
商务分 30.00
总分 61.62
项目负责人 姜华
报价(下浮率) 设计费下浮65.00%;建安工程投标下浮率(市政工程下浮10.00%,房建工程下浮5.00%,园林绿化工程下浮20.00%)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中建伟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 27.84
商务分 30.00
总分 57.84
项目负责人 杨通铭
报价(下浮率) 设计费下浮65.00%;建安工程投标下浮率(市政工程下浮10.00%,房建工程下浮5.00%,园林绿化工程下浮20.00%)
公示期 2016-9-22 2016-9-26
公示说明 1、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2、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