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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原毕节地区)公安局应急处突备勤用房建设项目(施工)结果公告

2016-09-22 查看 1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名称

毕节市(原毕节地区)公安局应急处突备勤用房建设项目(施工)(复审)

建设单位

毕节市公安局

代理机构

四川大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699930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江西中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87.22

报价

11080421.84

项目经理

李鑫华

类似业绩

银河星城A#、B#楼及地下室工程

第二中标候选人

江西昌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86.97

报价

11138740.43

项目经理

敖文辉

类似业绩

博泰江滨威尼斯1#楼

第三中标候选人

重庆市渝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81.84

报价

10963794.25

项目经理

文家华

类似业绩

泉舜财富中心14-114-2地块商业街和15-1地块幼儿园

公示期

2016922日至 2016924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