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县2016年新民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综合整治项目(监理)
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盘县2016年新民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综合整治项目(监理)(项目名称)已由盘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盘发改投资【2016】1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盘县新民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及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盘县2016年新民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综合整治项目(监理) ;
2.2建设地点:新民片区;
2.3建设规模:改造2209户(马坪片区改造854户,小石桥片区改造1355户),综合整治面积277482平方米及公共基础设施整治、环境综合整治建设。
2.4总投资约:4469万元;
2.5监理服务期:自进场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2.6质量标准: 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及国家规定的相关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有兴趣的投标人于2016年5月27日至2016年6月2日16时30分,在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采用系统网上银行支付,售后不退。
4.3、潜在投标单位凭办理的数字证书登录该系统参与交易活动(已在贵州省公共资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的,可直接登录本系统报名)。
4.4、数字证书办理流程:登录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注册-填写企业基本信息-带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到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核验并办理数字证书。详情请咨询0858-6708767 6708761。
4.5、投标人应随时登录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交易平台”查看处理招标人发出的文件澄清、补充、更正、保证金缴纳退还情况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6月21日9时30分,地点为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盘水市钟山大道白鹤高架桥下北侧白鹤公园对面)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贵州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盘县新民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盘县新民镇
联系人: 朱华江
电 话: 13595813308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鹏业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贵阳市宝山北路227号久联华厦13楼
联系人: 朱家松
电 话: 0851-86782318、0851-86775601
文件预览: 盘县新民监理招标文件5.24.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