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标 公 示
项目编号:XHTR-2016-0615
工程项目 | 铜仁市大兴新区污水处理工程设计招标 |
招标人 | 铜仁市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信和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开标时间 | 2016年9月22日 |
开标地点 | 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绍兴市市政设计院有限公司 |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85.88分 项目负责人:朱勇 报价:646000.00元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67.52分 项目负责人:饶正凯 报价:665000.00元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贵阳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57.42分 项目负责人:余东升 报价:660000.00元 | |
公示期 | 2016年9月23日至2016年9月27日 |
公 示 说 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⑴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⑵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⑶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⑷相关请求及主张; ⑸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高译本。 投诉部门:铜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勘察设计管理科 电话:0856—5280527 |
招 标 人:铜仁市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人:贵州信和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二O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