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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金海湖新区2016年双山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松树安置点)

2016-09-30 查看 1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名称

毕节金海湖新区2016年双山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松树安置点)

招 标 人

贵州毕节双山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广州广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6年9月29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方程建筑总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78.44

项目经理

付平林

业绩

/

报价(下浮率%)

3%

第二中标候选人

江西省梦远建设有限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65.62

项目经理

赵红霞

业绩

/

报价(下浮率%)

2%

第三中标候选人

江西中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63.53

项目经理

魏润保

业绩

/

报价(下浮率%)

1%

公 示 期

2016年9月30日

2016年10月4 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