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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县猫场镇猫场中学综合楼建设项目施工招标中标公示

2015-11-03 查看 1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名称

大方县猫场镇猫场中学综合楼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

建设单位

大方县教育局

代理机构

贵州万和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标时间

2015年1 1 月 3 日 9 :00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毕节市市场开发建筑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报价分

总分

88.16分

报价

3372372.25 元

项目经理

蒲发波

类似业绩

织金县新麦烟叶收购点建设项目等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嘉丰建筑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报价分

总分

87.97分

报 价

3390707.92 元

项目经理

胡贵平

类似业绩

松桃苗族自治县孟溪中学教师公租房建设项目等

第三中标候选人

黔西南州鸿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报价分

总分

87.91分

报 价

3383063.63 元

项目经理

吕天勇

类似业绩

博强商贸综合楼建设项目等

公 示 期

2015 年 11 月 3 日至 2015 年 11 月 6 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