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及时的招投标信息平台

西宁兴民小区廉租房(二期)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标公示市发改投资【2012】583号

2015-11-10 查看 1 次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称 西宁兴民小区廉租房(二期)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招 标 人 钟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 云南惟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5-11-5上午9:30分
开标地点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靖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施工组织设计得分:7.18

项目管理机构得分:3.00

投标报价得分:69.4395

总 分:79.62

项目负责人:李必华

报 价(元):4456660.46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淇铃交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施工组织设计得分:8.78

项目管理机构得分:3.00

投标报价得分:66.3944

总 分:78.17

项目负责人:孔玉琴

报 价(元):4497200.00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金果建筑有限公司

施工组织设计得分:7.31

项目管理机构得分:3.00

投标报价得分:68.3971

总 分:77.71

项目负责人:徐松

报 价(元):4441146.28

公 示 期:2015-11-9至2015-11-11

公示说明: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