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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县第五中学学生宿舍、学生食堂建设项目施工招标结果公告

2015-11-12 查看 2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名称

大方县第五中学学生宿舍、学生食堂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建设单位

大方县教育局

代理机构

贵州万和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标时间

2015年11月12日10:00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江西王牌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报价分

总分

87.96分

报价

7469387.58元

项目经理

杨利军

类似业绩

芜湖长江大桥开发区标准厂房工程等

第二中标候选人

江西省临川安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报价分

总分

82.03分

报 价

7460918.17元

项目经理

邓汶

类似业绩

弘和.尊品住宅小区等

第三中标候选人

江西省乐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报价分

总分

80.34分

报 价

7466910.41元

项目经理

刘飘逸

类似业绩

东乡县幸福花园12#楼工程等

公 示 期

20151112日至20151115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