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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县沙厂乡兴隆村新坝基本烟田土地整理建设项目中标公示

2015-11-11 查看 3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名称

大方县沙厂乡兴隆村新坝基本烟田土地整理建设项目

招 标 人

大方县沙厂彝族乡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

贵州鹏业工程建设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开标时间

2015 年 11 月 9 日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建维水利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标 1

技术标 2

技术标 3

技术标 4

技术标 5

技术标 6

商务分

总分

项目经理

黄德勇

业绩

金沙县化觉乡金河前顺2012年度省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理项目

报 价

37019 00.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攀枝花市建筑机械化施工有限公司

技术标 1

 

技术标 2

 

技术标 3

 

技术标 4

 

技术标 5

 

技术标 6

 

商务分

总分

项目经理

王体

业绩

盐亭县毛公松麻秧乡土地整理项目六标段

报 价

37019 00.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颢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标 1

 

技术标 2

 

技术标 3

 

技术标 4

 

技术标 5

 

技术标 6

 

商务分

总分

项目经理

杜亮

业绩

邻水县王家镇土地整理项目二标段

报价

37019 00.00元

公 示 期

2015 年 11 月11日

2015 年 11 月13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 11 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2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3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 4 )相关请求及主张;
( 5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