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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钢水钢集团(三线企业)棚户区改造工程、书香居项目(勘察招标)(二次招标)

2015-11-20 查看 1 次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名称 首钢水钢集团(三线企业)棚户区改造、书香居项目(勘察二次招标)
招标人 贵州博宏欣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四川坤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5年11月19日9:30时
开标地点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首钢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分 41.2
商务分 47.4
总分 88.6
项目负责人 申安云
报价(万元) 115元/米
第二中标候选人 湖北佳境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技术分 31.73
商务分 39.28
总分 71.01
项目负责人 宋永平
报价(万元) 115元/米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中建建筑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
技术分 31
商务分 37.4
总分 68.4
项目负责人 许飞洲
报价(万元) 115元/米
公示期 2015/11/20 2015/11/23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