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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金沙县2014扶贫生态移民岩孔镇光明村安置点工程建设项目结果公告

2015-11-25 查看 3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 公 示

工程项目

贵州省金沙县2014扶贫生态移民岩孔镇光明村安置点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人

金沙县水库和生态移民局

代理机构

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511241000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恒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77.58

报价

85003862.94

项目经理

王翰

业绩

小鸟高尔夫住宅组团GH栋工程

第二中标候选人

三都水族自治县永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54.52

报价

87094172.48

项目经理

夏晓龙

业绩

三都县普安镇2013年生态移民安置房及廉租房合建工程(56号楼)

第三中标候选人

央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54.5

报价

87097779.88

项目经理

蒋海燕

业绩

东方电机控制设备有限公司区域工程

公示 期

20151125日至20151127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