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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宜镇普宜中学新校区附属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结果公告

2015-11-25 查看 2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名称

普宜镇普宜中学新校区附属工程建设项目(施工)

招标人

毕节市七星关区普宜中学

代理机构

扬子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

开标时间

2015 年 11月24日 10时00 分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腾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

/

报价分

/

商务分

/

总分

82.93

报价

8473477.68元

项目经理

薛倩

类似业绩

福泉市人民广场住房项目(含基础配套设施)、龙里中学建设项目二期(含300米跑道运动场工程)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嘉丰建筑有限公司


技术分

/

报价分

/

商务分

/

总分

78.61

报价

8461839.41元

项目经理

胡贵平

类似业绩

盘县2012年廉租房建设工程III标段、盘县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楼工程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毕节市市场开发建筑公司


技术分

/

报价分

/

商务分

/

总分

78.39

报价

8480274.70元

项目经理

杨远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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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杨家塘安置小区(7号楼)建设工程、金沙县廉租房建设项目和余家庄小区廉租房项目

公示 期

2015年11月25日至11月27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