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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中心城区交通信号灯和停车导流诱导牌及城区监控及电子警察工程(EPC)

2016-06-21 查看 1 次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名称 六盘水市中心城区交通信号灯和停车导流诱导牌及城区监控及电子警察工程(EPC)
招标人 六盘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
代理机构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6年6月21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技术分 19.5
商务分 67.23
总分 86.73
项目经理 刘斌
报价(元) 33504777.68
第二中标候选人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分 19.3
商务分 25.9
总分 45.20
项经理 卢建新
报价(元) 33951797.00
第三中标候选人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
技术分 13.3
商务分 24.56
总分 37.86
项目经理 柴莹
报价(元) 33840000.00
公示期 2016年6月22日至2016年6月24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