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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里杜鹃管理区旅游服务中心、城市停车场建设项目(特许经营BOT+EPC)招标

2016-06-23 查看 1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名称

百里杜鹃管理区旅游服务中心、城市停车场建设项目(特许经营BOT+EPC)招标

招标人

贵州百里杜鹃旅游开发投资公司

代理机构

贵州富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6年6月23日10点00分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毕节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70.2

项目经理

肖远勋

工 期

251日历天

特许经营期

20年

第二中标候选人

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60.1

项目经理

卢 佳

工 期

251日历天

特许经营期

20年

第三中标候选人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60

项目经理

卫青元

工 期

251日历天

特许经营期

20年

公示期

2016年6月23日至2016年7月12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