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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章县2015年野马川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结果公告

2016-06-28 查看 1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名称

赫章县2015年野马川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招标人

赫章县野马川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

重庆市鼎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6年6月28日10点00分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铭星建设有限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83.71

项目经理

高传彪

业绩

榕江县城北新区滨河路三标段建设工程等

报价

4801865.27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毕节市市场开发建筑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83.34

项目经理

胡兰

业绩

兴义市富兴西路建设项目等

报价

4751817.97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嘉丰建筑有限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81.62

项目经理

简治江

业绩

松桃苗族自治县乌罗镇松阳路南段道路改造工程等

报价

4792504.43元

公示期

2016年6月28日至2016年7月1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