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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江县消防大队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招标 中 标 公 示

2016-07-14 查看 1 次 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 标 公 示

工程项目:德江县消防大队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招标

招 标 人:德江县公安消防大队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阳光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16年7月14日上午9:30分

开标地点: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凤冈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总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95.99分 得票数:

项目负责人:刘黔义 报价:5707418.75元

类似业绩名称: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天轲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89.28分 得票数:

项目负责人:张明 报价:5723905.05元

类似业绩名称: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华厦腾龙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87.48分 得票数:

项目负责人:任廷志 报价:5728371.03 元

类似业绩名称:

公 示 期:2016年7月14日至2016年7月18日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⑴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⑵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⑶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⑷相关请求及主张;

⑸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高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