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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县2013年乡镇教师公租房建设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结果公告

2015-06-17 查看 2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名称

黔西县2013年乡镇教师公租房建设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建设单位

黔西县房产管理局

代理机构

贵州万和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标时间

2015年6月17日10:00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金沙县宏大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 4

商务分







报价分


总分

82.41分

报价

2764459.67元

项目经理

赵兴智

类似业绩

金沙县西洛乡开化新农村建设联建点工程项目附属设施一期投资(B

T)项目招标(D标)等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毕节市市场开发建筑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 4

商务分







报价分


总分

79.53分

报 价

2761527.46元

项目经理

胡兰

类似业绩

兴义市富兴西路建设项目等

第三中标候选人

黔西南州鸿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 4

商务分







报价分

总分

79.48分

报 价

2769318.26元

项目经理

张道林

类似业绩

兴义市桔香路建设项目四标段等

公 示 期

2015617日至2015620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