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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县2014年公租房建设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结果公告

2015-06-17 查看 4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名称

黔西县2014年公租房建设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黔西县房产管理局

代理机构

贵州东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5年6月16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毕节市市场开发建筑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83.41分

报价

3120394.82元

项目负责人

胡兰

类似业绩

兴义市富兴西路建设项目等3个类似业绩

第二中标候选人

泸县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80.64分

报价

3124552.34元

项目负责人

肖元礼

类似业绩

名山县永兴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及道路网(1号干路)恢复重建项目等2个类似业绩

第三中标候选人

黔西南州鸿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80.19分

报价

3113413.94元

项目负责人

杨睿

类似业绩

兴义市中兴区坪东大道建设项目二标段

公示 期

2015617日至2015620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