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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县2014年教师公租房第一中学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结果公告

2015-06-17 查看 4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名称

黔西县2014年教师公租房第一中学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招 标 人

贵州省黔西第一中学

代理机构

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5 年6月15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毕节市市场开发建筑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84.37

项目经理

胡兰

业绩

兴义市富兴西路建设项目等

报 价

3096890.63 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黔西南州鸿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82.31

项目经理

张道林

业绩

兴义市桔香路建设项目四标段等

报 价

3099446.86 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金沙县宏大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81.64

项目经理

赵泽福

业绩

金沙县城关镇古新新农村建设联建点工程项目附属设施一期投资(BT)项目招标(B标)等

报价

3098129.70 元

公 示 期

2015 年6月17日

2015 年6月19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