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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经济开发区2013年公租房(原七星关区小坝镇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标公示

2015-06-29 查看 4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名称 毕节经济开发区2013年公租房(原七星关区小坝镇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毕节市七星关区小坝镇教育管理中心
代理机构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5年06月29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毕节市宇通建业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报价 1407000元
项目经理 熊军 业绩 威宁县白鹤路建设工程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毕节市顺弘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报价 1407000元
项目经理 康昭明 业绩 威宁县廉租住房阳光小区二期一标段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毕节市市场开发建筑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报价 1407000元
项目经理 刘华 业绩 兴义市富兴西路建设项目
公示期 2015年6月29日至2015年7月1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