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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施工及附属工程招标结果公告

2015-07-02 查看 5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名称

毕节市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施工及附属工程招标

招标 人

毕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代理机构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5年6月26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毕节市宇通建业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84.81

项目经理

韦德芳

报价

1822445.12元

类似业绩

毕节七中教学楼工程等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毕节市城乡建筑开发有限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82.5

项目经理

顾怀平

报价

1803210.24元

类似业绩

大方县第二中学综合楼工程等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鸿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81.5

项目经理

方平

报价

1837759.33元

类似业绩

赫章县一小教学楼等

公示 期

2015年7月2日

2015年7月4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