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 · 及时 · 专业的招投标信息平台

金沙县第五中学扩建项目结果公告

2015-07-03 查看 1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名称

金沙县第五中学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金沙县教育局

代理机构

贵州泰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5年07月02日上午10:30分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毕节市市场开发建筑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82.22分

报价

15089436.38元

项目经理

徐诗江

类似业绩

赫章县城北农贸市场等

第二中标候选人

金沙县宏大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76.30分

报价

15083765.50元

项目经理

代勇

类似业绩

金沙县沙土镇客运站办公楼工程等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毕节市宇通建业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69.70分

报价

15097127.29元

项目经理

陈冕

类似业绩

马鞍山安置小区A栋房屋工程等

公示 期

20150703日至20150707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