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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章县2015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四标段(哲庄乡)工程结果公告

2015-07-15 查看 1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名称

赫章县2015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四标段(哲庄乡)工程招标


建设单位

赫章县水务局


代理机构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5年7月14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恒河水利电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商务分

/

总分

92.47


报价(元)

1858379.65


项目经理

张桂芝


类似业绩

威宁县冲子河、发路海、范家田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等


第二中标候选人

黔西南州协力建设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商务分

/

总分

91.9


报价(元)

1834988.50


项目经理

何前礼


类似业绩

安龙县坝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等


第三中标候选人

兴义市第二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商务分

/

总分

90.83


报价(元)

1911559.68


项目经理

张显富


类似业绩

瓮安县中坪镇艾州村烟水配套工程等


公示 期

20157 15 日至20157 17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