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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新华书店大方县支店教材仓库新建项目施工招标中标公示

2015-07-14 查看 3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名称

贵州省新华书店大方县支店教材仓库新建项目施工招标

建设单位

贵州省新华书店大方县支店

代理机构

贵州兴五环招标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5年7月10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广灏城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90.96

项目经理

刘涛

业绩

贵阳奥林匹克运动中心等

报价

¥4028140.09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毕节市市场开发建筑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87.31

项目经理

单继华

业绩

赫章县城北农贸市场等

报价

¥4026831.2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嘉丰建筑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 4

技术分5

商务分

总分

86.58

项目经理

胡贵平

业绩

盘县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楼工程等

报价

¥4023292.84元

公 示 期

2014年7月14日至2014年7月16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