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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县2013年东关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结果公告

2015-07-16 查看 4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名称

大方县2013年东关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 人

贵州省新华书店大方县支店

代理机构

贵州兴五环招标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5年7月16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铨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83.87

项目经理

吴泽波

业绩

遵义市“爵士蓝岛”小区道路工程

报价

¥4385614.63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毕节市宇通建业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82.14

项目经理

熊成

业绩

观风海镇道路、挡土墙工程

报价

4336608.66¥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毕节市城乡建筑开发有限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78.83

项目经理

余永波

业绩

赫章县妈姑镇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二标段

报价

4308285.24元

公示 期

2015年7 月16 日至2015年7月 18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批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