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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章县2015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二标段(朱明乡)工程结果公告

2015-07-16 查看 4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名称

赫章县2015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二标段(朱明乡)工程招标

建设单位

赫章县水务局

代理机构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5年7月13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开封黄河工程开发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

总分

90.41

报价(元)

4209641.32

项目经理

张汉华

类似业绩

谷城县团湖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第一标段等

第二中标候选人

兴义市第二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

总分

90.29

报价(元)

4321389.98

项目经理

张显富

类似业绩

福泉市2013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C2标段等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商务分

/

总分


报价(元)


项目经理


类似业绩


公示 期

20157 16 日至2015718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