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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宁县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用房工程(二期)结果公告

2015-07-23 查看 5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招 标 人

贵州省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

代理机构

贵州三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5-7-22 10:00时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名称

威宁县国家税务局综合业务用房工程(二期)

第一中标候选人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群力建筑工程公司


技术分1


技术分2


技术分3


技术分4



技术分5


技术分6


技术分7


技术分8



商务分


总分

81.17分


项目经理:孔祥鸿

业绩:威宁县房产办和谐小区廉租住房工程


报价

4236556.96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颐中建筑安毕节市退伍军人两用人才建筑工程公司


技术分 1


技术分2


技术分 3


技术分4



技术分 5


技术分6


技术分 7


技术分8



商务分


总分

80.38


项目经理:周珍才

业绩:北泰花园一期工程第一栋项目


报价

4246832.12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遵义红业建筑有限公司


技术分 1


技术分2


技术分 3


技术分4



技术分 5


技术分6


技术分 7


技术分8



商务分


总分

80.27分


项目经理:程太祥

业绩:板其小学学生宿舍食堂建设工程


报价

4108278.81元

公示 期

2015-7-23至 2015-7-25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