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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营房改造工程结果公告

2016-05-13 查看 1 次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公告

中标公示

工程项目名称

大方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营房改造工程

招标 人

大方县公安局

代理机构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6年5月12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省毕节市市场开发建筑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83.43分

项目经理

赵瑶

业绩

六盘水云岩中学教学楼及教职工宿舍装修工程

报价

5343317.47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大茂建设有限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80.92分

项目经理

刘平

业绩

清镇市司法局业务用房

报价

5427554.41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广颢城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标1

 

技术标2

 

技术标3

 

技术标4

 

技术标5

 

技术标6

 

商务分


总分

80.27分

项目经理

张林伟

业绩

七星关区田坝桥镇便民服务大厅装修工程

报价

5406709.71元

公示 期

2016年5月13日

至2016年5月17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